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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
当前位置: 和记官网·(中国区)官方网站 > 部门网页 > 后勤处和记平台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辅导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下同]和西华大学网站[下同]上发布)。
西华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60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学校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力量壮大。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000余名,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80余人次。学校还聘请了一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华大学2024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一)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校工作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应履行辅导员岗位6年基本服务期。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00至6月3日18:00。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华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华大学2024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系统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进行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电线。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本次笔试共缴费50元。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于5月24日9:00-6月4日18:00到缴纳笔试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西华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华大学6月5日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西华大学官网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网上报名并缴费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站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6月19日至6月21日登录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西华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考试范围: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理论知识及党团和班级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
参考教材:《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2月出版,主编:郑永廷。(占比不超过30%)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举行。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4年6月28日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西华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6月29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4年6月30日17:00前在同网站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90%,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平均分数线日在同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6月18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西华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科(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办公楼311办公室,联系电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华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西华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华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6月30日由西华大学在西华大学官网和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和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为准。不符者,西华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⑥由工作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证明;
⑦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所有岗位①⑤项为必备材料(1993年5月24日以前出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第⑥项;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⑦项)。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西华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华大学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华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西华大学网站网站公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西华大学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由西华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西华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西华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西华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西华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西华大学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华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西华大学凭本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华大学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华大学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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