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当前位置: 和记官网·(中国区)官方网站 > 教务管理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在总结各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修订,现正式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学生认知、合作、创新等关键能力和职业意识培养,面向每一名学生,教好每一名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以生活技能和自护、自救技能为基础的安全与健康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美丽校园,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包括: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大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详见列表)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
3.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5.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7.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
8.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不让一名学生受到歧视或欺凌。
9.坚持合理便利原则满足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需要,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帮助。创造条件为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教师。
10.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情感关怀,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乘坐校车、营养改善需求,寄宿制学校应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配备服务人员。
11.推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
12.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让学生熟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3.统筹德育资源,创新德育形式,探索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等多种途径,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
14.把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15.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将德育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优化德育队伍结构,提供德育工作必须的场所、设施。
16.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依据相关学科课程标准,落实多学科协同开展法治教育,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17.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
18.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19.落实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
20.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21.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按照建设指南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科学开展心理辅导。
22.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配齐体育教师,加强科学锻炼指导和体育安全管理。保障并有效利用体育场地和设施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要。
23.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经常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每年举办全员参与的运动会。
24.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重点监测学生的视力、营养状况和体质健康达标状况,及时向家长反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质体能健康状况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5.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课间和必要的课后自由活动时间,整体规划并控制各学科课后作业量。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
26.保障室内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黑板等设施达到规定标准,端正学生坐姿,做好眼保健操,降低学生近视新发率。
27.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课。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教育选修课程,培养学生艺术爱好,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一项艺术特长。
28.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师,设置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
29.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
30.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31.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为学生提供劳动机会,家校合作使学生养成家务劳动习惯,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
32.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充分利用各类综合实践基地,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寒暑假布置与劳动或社会实践相关的作业。
34.坚持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教师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和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6.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
37.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待遇保障机制。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津贴等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8.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做好教师后勤服务,丰富教师精神文化生活,减缓教师工作压力,定期安排教师体检。
40.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校本教研,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等活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41.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制订班主任队伍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交流、培训和基本功比赛,提高班主任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
42.推动教师阅读工作,引导教师学习经典,加强教师教育技能和教学基本功训练,提升教师普通话水平,规范汉字书写,增强学科教学能力。
43.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能力,强化实验教学,促进现代科技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44.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订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45.按规定将培训经费列入学校预算,支持教师参加必要的培训,落实每位教师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
46.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促进教研、科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发挥校本研修基础作用。
48.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
49.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地方、学校、社区资源条件,科学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编制课程纲要,加强课程实施和管理。
50.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每学期组织一次综合实践交流活动。
51.创新各学科课程实施方式,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引导学生动手解决实际问题。
52.定期开展学生学习心理研究,研究学生的学习兴趣、动机和个别化学习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改进课程实施和教学效果。
53.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建立基于过程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统筹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环节,主动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教学。
54.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5.创新作业方式,避免布置重复机械的练习,多布置科学探究式作业。可根据学生掌握情况布置分层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57.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
58.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依据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察。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9.按照规定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资产台账,定期维护保养。
60.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加强图书馆建设与应用,提升服务教育教学能力。建立实验室、功能教室等的使用管理制度,面向学生充分开放,提高使用效益。
61.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体系。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62.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使用校车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63.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不法分子入侵、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落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有关要求。
64.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和记ag学校教育、教学及生活所用的设施、设备、场所要经权威部门检测、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标准后方可使用。
65.定期开展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校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66.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落实日常卫生保健制度。
68.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突出强化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教育,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技能。
69.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及疾病预防、营养与食品安全以及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知识和技能,提升师生健康素养。
70.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
71.立足学校实际和文化积淀,结合区域特点,建设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思想的学校文化,发展办学特色,引领学校内涵发展。
72.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合理设计和布置校园,有效利用空间和墙面,建设生态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
73.每年通过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等形式,因地制宜组织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
74.每年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
75.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健全完善章程执行和监督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77.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便捷规范的办事程序,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
79.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制事务,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80.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领导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81.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校务会议,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82.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校务信息,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保证教职工、学生、相关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
83.建立问题协商机制,听取学生、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化解相关矛盾。
84.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或参与学校治理。
85.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立家长学校,设立学校开放日,提高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
86.引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促进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
88.有条件的学校可将体育文化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所在社区居民有序开放。
(一)本标准是对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鉴于全国各地区的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促进当地学校提升治理水平。
(二)本标准是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本标准作为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
(三)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本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强化对标研判,整改提高,树立先进的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校长和教师要按照本标准规范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本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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