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文件
当前位置: 和记官网·(中国区)官方网站 > 学院文件为确保本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1〕2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黄河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1834,办学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4号。
第二条 学院简介:黄河科技学院创办于1984年,学校在郑州市、济源市建有四个校区,本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占地28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万多平方米,1994年成为经国家教委批准第一所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2000年成为经教育部批准第一所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 201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并成为河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学校现有工学部、艺体部、商学院、医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部);设有工、理文、医、管理、经济、法、教育、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100多个本、专科专业。
第三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策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及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两个专业共拟定招生计划170人(以河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第七条 运动训练专业: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十一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柔道、拳击、体操、艺术体操、技巧、赛艇、射击、射箭。
(一)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要求执行)。
(二)具备我院招生所列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审批日期:冬季项目为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第十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并按网上要求在线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考生可依据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考生须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 版)评分。考生依据本人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
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应要求考生签订《反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负责文化课考试组织实施,全国统一时间考试、统一组织评阅、统一公布成绩。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时间如下表,考试地点由考生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提前公布。
第十四条 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分的基础上,由我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院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分的基础上,由我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院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第十五条 我院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
第十六条 在达到我院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院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 3:7 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第十七条 我院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在文化成绩控制线和专业成绩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我院将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其中,田径项目分田赛和径赛分别排序,足球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分别排序,排球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分别排序,篮球(五人制、三人制)统一排序。
第十八条 考生若已被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新生入学后,如招生专项不能满足开班条件,将根据我校开设专项班情况进行分流,所涉及学生根据个人申请调整至其他专项班。
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每生16000元/年,住宿费:每生1500元/年。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相关要求在三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建立“奖、贷、助、补、减”为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家境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有效帮扶。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享受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国家层面的资助政策外,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励志成才’大学生”、“魏治功助贫助优基金”、“王好君爱心助学金”、学费减免、特困补助、“绿色通道”、临时生活补贴等资助项目。
(一)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一次,获奖学金学生比例占25%。
(二)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在图书馆流通部、自习室、阅览室、档案馆、教务科研处、民办教育博物馆等多处设置勤工助学岗位300多个。
(三)“‘励志成才’大学生”评选:学校为树立优秀贫困大学生典型,挖掘先进,鼓励学生正确面对困难,每年开展“‘励志成才’大学生”评选活动,奖励每人2000元。
(四)“魏治功助贫助优基金”评选:为鼓励优秀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支持黄河科技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由魏治功先生捐赠资金用于投资,并将每年投资所得收益(每年约十万元) 用于捐助学校优秀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五)“王好君爱心”助学金:由爱心人士王好君先生捐助,自2020年开始,每年20万元,共10年,每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人左右,每人每月享受500---1500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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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牛卫民爱心”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贫困学生自力自强,奋发向上。校友牛卫民先生自2020年成立“牛卫民爱心”助学金,每年5万元,捐赠10年,每年评选一次约20-25人,每人发放1000-2000元的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黄河科技学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程”,从新生入学开始就开展“理论+实践,四年不断线”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实施就业、升学、创业分类指导,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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