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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当前位置: 和记官网·(中国区)官方网站 > 部门网页 > 团委转入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将毕业学生团员分配到某个团支部中(若转入团组织为团支部,无需进行分配)。
请团员们时常登录查看是否转接成功,如未成功会影响毕业审核环节的“团委审核”哦!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情况,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困难接收的,自9月份起应由县级团组织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
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要加强联系和服务,纳入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工作。可依托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建立网上团支部,开展相关工作。
参照《中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 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经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 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在国(境) 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 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以录取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5月1日至8月31日,以毕业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30日前,各地团组织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月1日至8月31日,发起方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发起方可随时撤销,接收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9月30日之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或由三地转入)若10天内未及时审核,“智慧团建” 系统将退回申请,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
如遇申请被退回的情况,首先应该查看接收方给出的退回原因,是否符合转接规范。如果确定转接时选择的转入组织符合转接规范,可以反馈给所在团组织管理员,由管理员协调解决。
02. 团员发起组织关系转接时,系统提示“已有业务正在办理,不能重复发起”,是什么原因?
全团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业务可以由团员本人、转出方管理员、转入方管理员发起。出现该提示,表明已有上述其中一方发起组织关系转接业务。团员登录系统后,可在“我的组织关系转接历史”界面可以查看组织关系发起转接情况及发起人信息。如果转接无误,无需再次发起,等待接收方的审批结果即可;如有转入组织填写错误等问题,团员可以点击右上角的“撤销申请”按钮,重新发起正确的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1)学校领域各级团组织管理员(团支部管理员除外)和学校团支部的直属上级有权限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3)被标记的团组织“单位所属行业类别”选项为空,小学或者不是学校领域。
07.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的去向是否跟随党组织关系去向?
08.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去向是否要与团员档案去向一致?毕业学生团员的档案若存放在人才市场,团组织关系应当怎么转?
团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团员档案是指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二者的去向不需要完全一致。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按其毕业后实际去向进行转接。我校毕业生团员档案原则上装封于学生档案袋中。
不可以。对于已就业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和记ag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道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若团员具体岗位尚不能确定,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临时团支部进行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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