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概览
当前位置: 和记官网·(中国区)官方网站 > 政策概览和记平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4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宣布,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再贷款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新华社)
一是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在建已售未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城市政府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三是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城市政府坚持“以需定购”,可以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四是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通过政府收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企业继续开发等方式妥善处置盘活,推动房地产企业缓解困难和压降债务,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保交房各项工作,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目前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这个机制要在保交房工作中发挥好牵头协调推进的主力作用。(证券时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城市政府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指导项目开发企业制定“一项一策”的处置方案。“市场化”是把符合条件的项目或者是可以采取市场化措施,完善条件的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推进项目建设交付。“法治化”就是推动资不抵债的项目进入司法处置程序,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处置中,要把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到首要位置。在这个过程中,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时报)
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商业银行积极与城市协调机制对接,要求这些银行建立总行、省分行、二级分支行以及经办行四级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形成从总行到省里、到地市、到经办行的四级联动快速响应机制,采用“评审合一”等模式最大程度缩短业务办理时限。自今年1月份,我们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一起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来,截至到5月16日,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主要商业银行都成立工作专班,由行领导牵头,相应部门比如客户营销、授信审批、风险管理等部门都作为成员,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要求积极参加城市协调机制各项工作。在协调机制统筹下,按照相应的条件和标准参与审核把关纳入“白名单”项目。
第三,建立绿色通道。要求银行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加快放款速度,在项目准入、评级、授信、贷后等方面都可以单独管理,允许单列授信额度。同时,也要制定尽职免责的具体细则,对于基层行和相关员工已按照要求勤勉尽职的,以及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贷款发生风险的,予以免责。
第四,做到应贷尽贷。对于不同所有制房企的“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以及发放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予以融资支持。贷款金额要与项目建设周期匹配,要覆盖项目建成交付的资金缺口,推动项目竣工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对“白名单”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封闭运作管理,项目间资金不混同,项目资金严禁挪作他用,确保资金用于保交付。商业银行要严格审查信贷资金用途和流向,与借款人约定在贷款银行开立项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项目资本金、贷款发放、支付支用、贷款偿还等通过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办理。“白名单”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应开立在主办银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近期,我们还会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持房地产融资稳中有升。继续落实好“金融16条”,稳定房地产资金投放。一方面支持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截至3月末,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余额同比增长147%,对存量的房地产贷款继续延长贷款期限。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房地产新增信贷投放。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9636亿元,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万亿元,比去年第四季度均有较大增长。首套房贷、二套房贷平均利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43个百分点和0.75个百分点。
二是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不同所有制房企和房地产项目一视同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评估,积极予以支持。
三是建立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要求金融机构针对新变化、新特征,在产品开发、审批流程、风险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升级改造,提供更加契合新模式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房地产融资和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央行: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管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2023年人民银行设立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支持济南、郑州等8个城市试点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一年多来,试点在8个城市有序落地,商业可持续的租赁经营模式初步形成,为消化存量住房发挥了积极作用。统筹考虑政策衔接,我们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管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后迅速配售或租赁。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对于上述政策(人民银行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近期人民银行将出台正式文件,这个文件是《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央行:如未来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较大改变,将及时恢复执行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除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低成本政策资金外,人民银行关于房地产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重点是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人民银行进一步调整优化以下政策:
一是下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5个百分点。2023年8月,根据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将全国层面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统一为首套房20%、二套房30%。各地在此基础上,因城施策自主决定政策下限。目前,除北上广深等8个城市外,其他城市均已选择执行20%、30%的全国底线政策。此次,我们将全国层面的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从20%降至15%,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从30%降至25%。调整后,城市政府仍可据此因城施策。在城市政府确定的首付比例下限基础上,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决定具体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优化后,可降低居民购房门槛,有助于提振住房消费。
二是取消全国层面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目前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0.2个百分点,二套房为LPR加0.2个百分点。此次决定,不再设置全国层面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对于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城市,城市政府仍可因城施策。自主决定当地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如未来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较大改变,人民银行将及时恢复执行政策下限或指导城市政府恢复政策下限,调节供需。取消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后,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决定利率水平,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
三是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目前,5年以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此次,下调各期限品种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其中,5年以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为2.85%。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做好保交房工作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准备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经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帮助企业解困。同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范化解风险,助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主要是两条线:一条线是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另一条线是加大对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支持力度。具体的政策亮点,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企业优化开发。主要是要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允许企业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主要是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鼓励转让或者合作开发。
三是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土地。主要是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允许地方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来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更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
此外,为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要求市县建立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的协调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守牢政策底线。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自然资源部准备出台政策,明确支持地方政府以合理价格收回企业无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或者收购司法以及破产拍卖中流拍的土地。这些土地收回、收购以后,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还可以用于建设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改善周边住宅配套条件等。具体的政策中,有多项支持措施。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建立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对于收回、收购的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予以资金支持。
二是给予税费支持。对于收购已经建成的商品房,以及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市、县人民政府确认以后,可以按照现有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对于收购已建成商品住房或者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市、县政府在批准收回时一并同意划拨土地,实行“收回——供应”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可以根据批准文件变更登记为划拨土地。
同时,政策也对地方明确了要求,收回、收购土地应当量力而行,统筹考虑项目收支平衡,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过程当中,部分在建已售的商品住房项目面临交付困难。如果已售出的住房项目烂尾,将严重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影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我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出台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保交房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分类处置,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对穷尽手段仍然无法交房的,该走司法途径的要走司法途径,在司法处置中同样要把保护好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
第二,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充分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今年1月,我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推送,支持在建房地产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这个机制要在保交房工作中发挥好牵头协调推进的有力作用。
第三,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一是地方政府要承担属地责任,推动住建、金融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和法院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二是房地产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积极处置资产、多方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三是金融机构要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做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贷尽贷”,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今天上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就保交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 2024-09-13 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摘要)
- 2024-09-13 3月政策摘要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再减半
- 2024-09-12 每周政策摘要 税总局发布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系列
- 2024-09-12 惠企政策解读|市场监管篇
- 2024-09-12 改革开放三十年财政政策概要